郝佩韦,女,1987年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,河南大学副教授。1987年9月-2002年06月,在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刑侦教研室任教,讲授侦察学、预审学二门课程,先后获得助讲、讲师、高级讲师资格。2002年8月在mobile 28365-365.com任教,讲授监狱学,司法鉴定概论两门课程。
1983年9月-1987年6月,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侦察系学习,本科毕业,获法学士学位。
1.独立撰写《监狱法学》,河南大学出版社,2008年版
2.参编《侦查讯问学》,学苑出版社,2000年3版
3.论适合我国国情的鉴定主体资格模式,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,2004年第4期
4.“乌台诗案”剖析,北方论丛1999年6期
5.论女犯心理的双重性,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1期
6.浅谈模拟审讯,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,2002年第2期